新中国60华诞来临,我国的卫生事业也走过了60年的征程。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覆盖城乡的医药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疾病防治能力不断增强,医疗保障覆盖人口逐步扩大,卫生科技水平迅速提高。一个甲子的岁月,见证了我国医疗卫生从业人员以愚公移山的坚韧、同舟共济的精诚,为蓬勃崛起的新中国保驾护航的使命感。曾经的“瘟神”渐行渐远,新时期的祝福越来越近,让我们一起见证这幸福所带来的笑容。
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国坚持“以农村为重点,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依靠科技与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卫生工作方针,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保障公共卫生安全,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使得国人健康指标进入了发展中国家前列:居民人均期望寿命从新中国成立前的35.0岁,提升到73.0岁;孕产妇死亡率已由新中国成立之初的1500/10万下降至2008年的34.2/10万,婴儿死亡率由新中国成立前的200‰下降到2008年的14.9‰。
60年来,通过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和重大疾病防控、防治政策,严重威胁群众健康的重大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从1949年的20000/10万下降到2008年的268.01/10万。成功地消灭天花和丝虫病,实现了无脊髓灰质炎目标,总体上消除碘缺乏病目标,有效控制麻风病、血吸虫病等曾经严重威胁人民群众健康的疾病,遏制地方病流行,同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也取得显著成效。面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卫生系统全力以赴,不讲代价、不讲报酬,书写了白衣天使守护生命的亮丽篇章。
60年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逐步建立,并得到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上世纪90年代,我国启动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截至2008年年底,全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18亿人;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已覆盖所有含农业人口的县(市、区),参合人数达8.33亿;农村医疗救助覆盖了全部有农业人口的县(区),65%的县(区)开展了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商业健康保险蓬勃发展。各类保障制度覆盖了超过11亿城乡居民,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框架正在形成,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了化解医疗风险的屏障。
60年来,随着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健全,群众获得服务的可及性明显改善。截至2008年年底,我国拥有卫生机构27.8万个,另有村卫生室61.3万个,覆盖城乡居民的卫生服务体系已经基本建立;全国医院床位总数达到403.6万张,每千人口医院(卫生院)床位数为2.83张,每千人口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数为3.8人。目前,我国已建成代表国家临床医学最高水平、在国际上享有较高声誉的大型现代化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基本形成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各级综合医院、各类专科医院相衔接的城市医疗服务体系,以及以县医院为龙头、村卫生室为网底、乡镇卫生院为节点的农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中医药医疗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从业人员总数达到60.5万人,基本形成城乡中医药服务网络,以临床疗效确切、预防保健作用独特、诊疗方式灵活、费用比较低廉等独特优势,继续发挥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