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患者朋友: 欢迎您来我科就诊,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您有必要了解“五个明白与五个知道”。 一、五个明白 1.明白看病医疗费用用到什么地方。我们在药房和住院处免费提供清单,列出您所使用药品、各种费用的明细单,供您核对、确认,若有误即刻退款。所以,办理出院手续时请您核对清单。 2.明白确诊何病。我们在诊疗过程中有义务告知您患的是什么病。同时,在门诊手册及出院总结上要注明诊断。所以,在门诊看病时要带门诊手册。 3.明白应做什么检查。我们有义务告知您需要做哪些检查及其必要性和注意事项。大型检查、有创伤性检查还需要您同意签字后进行。 4.明白治疗疾病方法。我们有义务告知您治疗方法及优缺点,协助您选择最佳的治疗方法。有些需您同意签字后进行。 5.明白病情转化应注意的事项。我们有义务告知您所患疾病的转归、预后、预防及注意事项,以便您尽快恢复并减少或避免复发。 二、五个知道 1.知道应遵守的诊疗秩序和规章制度。公安部、卫生部 [2001]12号通告规定,医疗机构是履行救死扶伤、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社会公共场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手段扰乱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侵害就诊合法权益,危害医务人员安全,损害医疗机构财产。所以,请您协助我们维护好医院的秩序。 2.知道应尊重医护人员诊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全社会应当尊重医师,医师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进行医学检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的权利”。所以,请您尊重医护人员的劳动,配合医护人员的合理的诊疗、护理工作。 3.知道进行特殊检查和手术应该履行的手续。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62条规定,医疗机构当尊重患者对自己的病情、诊断、治疗的知情权利。在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应当向患者作必要的解释、因实施保护性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家属。患者对其疾病以及疾病诊断、治疗具有知情同意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承担告知义务。您有权利选择诊疗项目,对特殊检查、治疗和手术,在同意时也要履行签字手续。 4.知道治疗疾病的诊治项目和药品费用价格。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履行告知义务中,让患者知道自己的病情和可能出现的医疗风险及影响自己病情转归应注意的事项,并出具药费清单和住院费用清单。 5.知道发生纠纷应当依法解决。在就医过程中,如果您对诊疗有异议,按下列程序解决。①首先找科室主任反映情况,协商解决。②若对科室解决方案不满意,可投诉到医务科(行政楼三层,电话5723005)。与科室负责人和当事人一起讨论、分析、拿出医院结论,进行调解。③患者若对医院结论仍不满意,可到卫生局医政科(电话5685883)调解。④若与卫生局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患者有权到唐山市医学会申请医学鉴定,也可以直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