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西县人民医院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干部人事工作的管理,根据迁西县卫生局迁卫字【2008】37号文件通知精神,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中层干部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本科以上学历优先,身体健康,年龄一般男不超过45周岁、女不超过44周岁,医疗医技岗位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一定的临床实践经验。 (二)任命程序 按核定的内设机构、任命指数,由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拟定人选报县卫生局,经县卫生局考核后决定任命。 (三)积极推行竞争上岗 医院中层干部出现岗位空缺时,积极推行竞争上岗选任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基本程序是:(1)公布职位;(2)公开报名;(3)资格审查;(4)考试;(5)演讲答辩;(6)民主测评;(7)组织考察;(8)组织任命。 (四)中层干部任职年龄规定 医院中层干部任职最高年龄做如下规定:(1)临床医技科室正、副主任男53周岁、女52周岁,具有管理职能科室正、副主任男50周岁、女49周岁,科护士长最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二、干部考核 由卫生局对医院中层干部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医院做好组织配合工作。 1、述职。召开科室全体工作人员及相关科室人员代表参加的会议,被考核人做述职报告。 2、民主测评。由参评人对被考核人的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评价。 3、考核座谈。由考核组随机确定所在科室及相关人员代表进行座谈。 4、业绩资料审核。主要看科研成果、学术档案、病历资料、群众满意度调查资料等。 5、汇总总结。 三、干部的免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免职:(1)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党政撤职、开出处分的,自行免职;(2)因健康及其他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医院提出免职建议,报卫生局批准;(3)到达任职最高年龄的;(4)年内发生医疗直接责任事故的或年内本科室发生两次以上(含2次)重大医疗事故的,予以免职;(5)对中层干部年度考核一次评定为不称职的予以诫勉谈话,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予以免职 四、干部待遇 医院中层干部正职为正股级干部,副职为副股级干部。享受医院中层干部职务津贴,所担任职务纳入医院绩效奖管理。 五、组织要求 1、严格人事纪律。认真执行中层干部任免的有关规定 2、加强后备干部管理。医院要高度重视后备干部的选拔与培养,按照梯队建设的要求储备后备干部。 3、中层干部到达最高任职年龄后,不在担任中层干部职务的,医院要安排相适应的岗位工作。 本办法自2008年9月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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