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西县乡科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
承诺人:时明龙 职务:副院长 分管工作:临床 护理教学科研及医保农合工作
承诺内容: 1、在公务活动中,不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2、不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3、不私自从事营利活动或者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 4、不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5、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6、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7、不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 8、不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9、不违反规定参与矿业生产经营; 10、与院班子保持一致,不自行其是。 保证兑现承诺,如有违诺愿意接受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和相应的党政纪处分,诚恳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 本单位举报电话:5723168,县纪委举报电话:5611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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