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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国
  周 国 原业务副院长,副主任医师。1980年毕业于唐山卫校,师从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胡大一、孙宁玲、郭继红、娄宾成等教授。擅长心内、高血压及常见内科疾病诊治。多年来,发表学术论文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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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稳
  刘永稳 原外二科主任。1977年毕业于唐山卫校。在普通外科、烧伤外科常见病、多发病、疑难危重症的诊断、治疗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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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素春
  韦素春 神内一科副主任,副主任医师。1989年毕业于承德医学院。擅长神经内科危重症的抢救及疑难病的诊治。有多篇学术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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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瑞志
  张瑞志 心血管内科主任,副主任医师。1983年7月以来一直从事内科(含心血管内科)疾病诊治工作。曾先后在天津一中心、北京军区总医院进修学习心血管内科临床及冠脉介入诊疗。 擅长:各类冠心病、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心力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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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宝合
  宋宝合 呼吸内科主任,副主任医师。1989年7月以来一直从事内科(含呼吸内科)疾病诊治工作。曾于唐山工人医院进修学习呼吸内科临床及支气管镜检查。 擅长:各种呼吸体统疾病,如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呼吸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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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建新
  梁建新 肿瘤、血液病科主任,副主任医师。1985年7月毕业于承德医学院医疗系。擅长消化、血液、肿瘤疾病以及介入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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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 病 专 题
容易与高血压混淆的概念

浏览次数:896  添加时间:2010/8/10 10:25:38

    高血压的发病占人口总数的10%左右,称得上是常见病。然而,人们对它的认识,尚存在着不少误区。在此,笔者从现代医学的角度,为患者朋友对其中几个比较容易混淆的概念作出澄清,希望能引起大家的重视。

  高血压≠高血压病

  世界卫生组织把高血压的标准定为:正常成年人为18.66/11.99千帕或以下,高血压为21.33/12.66千帕或以上,临界性高血压介于上述两者之间。如果连续3日在早晨起床前测得血压超过21.3/12.7千帕(160/95毫米汞柱),就可以诊断为高血压,但与高血压病还不能等同。高血压病是病因尚未十分明确而以高血压为主要临床表现的一种疾病,占所有血压升高疾病的90%。另有约10%为继发性高血压。

  高血压≠一定需要药物治疗

  非药物治疗措施是治疗高血压、高血压病、临界性高血压的首选方法和基础疗法,目前研究证明,有效的非药物疗法有:1.控制体重;2.限盐摄入;3.戒烟;4.避免情绪波动;5.合理运动。

  凡能降低血压的药≠理想药

  降压不是治疗高血压的唯一目的,也不是评定药物疗效的唯一标准。理想的降压药物,应该在降压的同时,不影响脂质代谢和糖代谢,保护“靶器官”,无明显不良反应,这类药物适合长期服用,才是最为理想的药物。

  降压越快、越低≠越好、越安全

  一般来讲,除了高血压危象、高血压脑病需要紧急降压外,其余高血压病人,即使血压水平较高的Ⅱ、Ⅲ期高血压病患者,也应平稳而逐步降压。血压下降过快、过低,极易发生脑缺血、体位性低血压。另外,有的高血压病人,常将一天降压药的最后一次放在临睡前或仅在睡前服一次降压药,这种做法是不科学的,是危险的。当人体处于静止状态,血压可自然下降20%,而且以睡后2小时最为明显。倘若病人临睡前服了降压药,2小时也正是药物的高浓度期,可导致血压明显下降,心、脑、肾等重要器官供血不足,而使病人发生意外。有临床研究报道,致命性脑血管意外中约有40%是由于低血压所致,特别是70岁以上的老年人,若收缩压低于13.3千帕(100毫米汞柱)或低于原有血压15%~20%,则更易发生脑血栓。因此,科学家强调按人类生物钟用药,即上午9~10点、下午14~15点各用一次降压药更为安全有效。

  降压的新药≠对各期、各类高血压病人均有利

  新药需接受长期、大量的临床验证。如不同类型二氢吡啶类钙阻滞剂,作用部位和程度各不相同;尼群地平对外周血管的扩张作用较强,更适合于合并冠心病或有心肌肥厚的患者;尼莫地平可透过血脑屏障,改善脑部供血,此药适用于脑供血不足、脑梗塞的高血压病人;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有阻止心肌肥厚进展的作用,因此,适用于治疗慢性心功能不全,但以心腔扩大为主的心衰病人应慎用。

  血压降至正常≠治愈

  临床上有不少高血压病人,经住院或门诊治疗后,血压降至正常范围就自认为治愈了,从而停止治疗。结果没几日又复发,再服药。这样治疗,对身体是非常不利的。目前医学家们推荐依据患者不同病情灵活选药的具体化阶梯治疗方案,即所有药物初用时都应自小剂量开始,待血压下降至预定水平,且稳定一段时间(6个月)后,可减少用药种类、剂量,以最大限度地减轻或消除副作用,并提高坚持治疗的顺从性。

  自我感觉良好≠不需要治疗

  不少高血压病人,以为自我感觉很好,就自动停药且不再检查,直到发生严重的“靶器官”损伤(脑中风、高血压肾病、心肌梗塞等)后,才醒悟。由于老年人有生理性退变,对高血压的应激反应不及时,临床上典型的头痛、头晕等高血压病人服了某种药或经过较系统治疗后,血压暂时处于机体可以承受的限度,其自觉症状亦不明显。但莫让这种“无异常”和“良好”的表面现象所迷惑,因为,老年人心中再有数,也不如通过医疗诊查有数。因此,自行停止治疗是有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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